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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2023级转专业课程修读指引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4-09-01

转入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就读2023级同学们注意:

现就转入我院2023级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所涉及的学分问题进行说明,请同学们参照此指引进行选课:

1. 按照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可参考附件1,也可在教务系统查询(培养管理-培养方案)。

2. 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体系等均相同的课程,若原学院已经修读并取得学分,可直接认定,无需重复修读。

3. 课程名称或课程编号不同,但课程内容有关联度的课程,原专业高学分的课程直接认定成新专业学分或者低学分的课程原专业低学分的课程认定成新专业高学分课程时,需补修相应学分差额的专业选修课程。学院判断不能认定的课程,请同学们按照培养方案内要求的课程重新修读,具体可接受认定的课程请参考附件2、3。

4. 对于不能认定为专业培养方案内的课程,需认定为扩展通识课的,需要认定属于扩展通识课的哪种类别(人文社科、自然科学、艺术、语言、国际课、创新创业和心理健康类课程)。学生在校期间,以各种形式认定扩展通识课的总学分不得超过扩展通识课总学分要求的一半。

5.扩展通识课为全校统一课程,转专业后会自动纳入新专业的扩展通识课中,不需要单独认定。

6.请各位同学详细阅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九、毕业学分要求”,按照指引完成各课程类别学分。

如有疑问,请与老师联系,邮箱:hechunxiao@sztu.edu.cn办公地点:B2-816

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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