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3-04-28
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关于2022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2022-2023学年度2022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具体要求
1.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3)本学期未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的在校生;
(4)无任何转专业记录的。
二、各专业接收人数
1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20人 |
2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20人 |
三、转专业工作注意事项
1.学生入学后,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为学生入校的第二学期。
2.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并符合转入专业的录取要求。
3.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艺术类需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和其他普通专业不能跨类互转。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对申请转入的院系、专业有详细的了解,尽可能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学生原专业与拟申请转入专业高考报名科类不同,请慎重选择。
5.对于文转理或历史类转物理类的考生,学院需单独进行面试。
6.在转专业工作实施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仍须按本学期的选课计划进行修读,完成本学期所选课程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
7.因休学错过上一年转专业申请机会的2021级学生,可在今年进行申请。
8.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可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9.学院各专业接收人数及转专业工作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请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及时查看申请学院网站信息。
10.学院制定并公布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认定方案及修读指引,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认定、转换和选课指导工作。
11.学生转专业后,可根据学院的课程认定方案申请课程认定和转换,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如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经转入学院确认,可予以承认。如需补修课程,学生须按学院的补修计划进行补修。
12.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结束后,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系统完成转专业流程的操作,教务部按照学生的新专业同步学籍。
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转专业名单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13.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到新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14.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和毕业审核。学费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四、具体工作安排
1.5月5日-10日17:00之前,拟转出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深圳技术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文科转理科的学生,请附上第一学期成绩单)
2.5月17日-25日,学院根据首选意向专业的申请人数进行筛选(考核方式:笔试+面试,具体安排请留意学院官网)及录取工作,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被录取的学生需撤销转专业申请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提出撤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对于文转理或历史类转物理类的考生,须通过学院面试,通过者方可转入,未通过者不可转入。
我院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需于5月10日之前提交申请表(附件1)至院楼816张老师处。其他学院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请向所在学院申请,按所在学院要求办理。
学生如有问题,可咨询相关学院或教务部。
教务部电话:0755-23256250
学院教务电话:0755-23256275 张老师
集成电路与光电芯片学院
2023年4月28日